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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程序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01/04 阅读:

一、毕业生就业程序

1、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将《就业推荐表》一份、《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转交各系发给毕业生。

2、毕业生填写《就业推荐表》、制作个人推荐材料。各系对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盖公章后,统一交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核盖章。

3、毕业生参加就业指导系列讲座和就业教育,阅读《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及相关书刊。

4、毕业生收集需求信息,根据需求信息向有关单位寄送个人推荐材料,或直接参加校园招聘会及各地举办的供需见面会、网上招聘会。

5、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协商签订《就业协议书》,各系审核盖章后,交由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核盖章。毕业生、用人单位各留一份,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留两份(一份学院存档,一份交省人事厅)。

6、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公布毕业生“就业方案”,方案内容:就业类型、就业单位(已就业学生)、档案寄送单位、档案寄送地址、户口迁移地址、毕业生本人核对签字。

7、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根据“就业方案”至省人事厅办理毕业生《报到证》,时间根据省人事厅的日程安排一般定于6月底7月初。

8、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将《报到证》转交各系发给毕业生。

9、学院保卫部根据《报到证》按指定时间前往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将“户口迁移证”转交各系发给毕业生。

10、各系整理毕业生档案,密封并填写邮寄地址,统一交由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送往厦门邮政机要局投递。邮寄时间一般为7月底8月初,在档案寄出后15—30天,毕业生可通过学院就业指导网站(http://www.jkhsmh.com)“档案查询”栏查询档案投递时间及投递单位、地址。若单位没收到档案,由毕业生向辅导员老师查询、核对。

二、毕业生签约程序

1、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2、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应聘意见后,将《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就业协议书》交给接收单位。

3、接收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如果该单位没有人事决定权,需报送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省、厦门等地还需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提供“接收函”。

4毕业生所在系和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依次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就业协议书》手续办理完毕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各留一份,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留两份(一份学院存档,一份交省人事厅)。

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凭《就业协议书》和接收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函审核编制就业方案,上报省人事厅调配处,办理《报到证》

三、 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补办或换发流程

1、如遗失:①毕业生填写“协议书/推荐表申请表”(至学院就业指导网http://www.jkhsmh.com“下载中心”栏下载);②所在系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③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核同意;④毕业生交纳工本费;⑤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予以补发。毕业生如谎报遗失产生不良后果的,学院视情节轻重给其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2、如损坏,凭原件按上述顺序换新。

3、如解约,凭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与原《就业协议书》,按上述顺序换新。

四、报到证遗失补办流程

1、原《报到证》所开往区市人事局对毕业生档案、户口去向及当前就业状况出具说明。

2、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毕业生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报声明遗失(需见报10天后)。

4、毕业生提供以上三项资料后,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出具介绍信。

5、毕业生持所开往区市人事局证明、登报声明的报纸、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介绍信毕业证书原件到福建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补办新《报到证》。

五、毕业生改派指南

1、需要携带的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新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接收函;原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解约的函件(原《报到证》上标注“待就业”的不需此材料)原《报到证》。

2、在省内调整就业的,持以上材料到接收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不需经过学院和福建省人事厅审批。

  3、需跨省改派的,持以上材料到福建省人事厅换发新《报到证》

六、毕业生就业流程

七、厦门市接收毕业生流程

八、在厦门就业的毕业生报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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