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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4/09 阅读:

福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一、待就业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1 )《就业报到证》原件;

2 )《毕业证书》原件;

3 )《户口迁移证》原件;

4 )未进入省生源数据库的还须提供招生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备注:由毕业生本人或直系亲属前来办理(直系亲属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

二、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1 、办理就业申报手续:

1 )《就业报到证》原件;

2 )《毕业证书》原件;

3 )《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

4 )未毕业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

5 )未进入省生源数据库的还须提供招生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备注: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进行人事代理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负责申报。

2 、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1 )《就业报到证》原件;

2 )《毕业证书》原件;

3 )《就业协议书》原件;

4 )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公务员录取通知书》原件;

5 )未进入省生源数据库的还须提供招生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备注:由毕业生本人前来办理。

3 、就业后一年内毕业生办理就业调整手续:

1 )《就业报到证》原件;

2 )《毕业证书》原件;

3 )《就业协议书》或《公务员录取通知书》原件;

4 )《调整就业申请书》一式两份。

备注:由毕业生本人或委托人前来办理(委托人须提供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毕业二年内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发手续:

1 )个人申请补发报告;

2 )毕业院校就业工作部门证明;

3 )在福州市区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见报 3 个工作日之后受理);

4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生源所在地设区市人事局、县(市)区人事局就业状况证明;

6 )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就业状况证明。

备注:由毕业生本人前来办理。

办公地点: 福州市乌山路 92 号福州市公务员局调配处( 115 房间)

联系电话: 0591-8336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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